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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政策】广东省及主要地市储能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作者:光伏园pv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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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13:27:07
<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strong>一、广东省储能政策</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1 年 12 月 1 日,《广东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实施方案(试行)》指出,明确现阶段辅助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储能、抽水蓄能电站的费用和需求侧响应等费用,相关费用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全体工商业用户共同分摊。</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1 年 12 月 14 日,《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建立健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备用电源的价格机制。</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1 年 12 月 17 日,《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2022年试行版)》提出,独立储能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2 年 4 月 13 日,《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通过新增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缓解系统调峰压力,做到资源供应有保障、产供储销有弹性、能源发展可持续全面提升能源系统的安全性。2025 年新型储能规模预期达到 200 万千瓦。</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2 年 7 月 25 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因地制宜推动综合能源示范,探索建设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加快调峰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3 月 20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目标是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大型骨干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到 2025 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 6000 亿元,年均增长 50%以上,装机规模达到 300 万千瓦。到2027 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 1 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 400 万千瓦。</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5 月 25 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的通知,明确了广东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发展总体要求。要以满足电力系统调节需求为导向,引导独立储能电站科学布局建设,重点在新能源富集送出区域和负荷中心区域布局建设。鼓励引导社会投资主体优化独立储能项目选址布点,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有序推进建设,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电力系统各环节有机融合、协调发展,提升电力系统综合效率,支撑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6 月 5 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为促进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发展,助力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支柱产业,《若干措施》提出五个方面共二十五条具体措施。其中提及要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基础设施共享融合发展,要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2022 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 2023 年 7 月 1 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 1 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储能配置容量;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明确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其中第一种方式由项目所在地市组织布局落实。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争取到2025 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 100万千瓦以上,到 2027 年达到 200 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 300 万千瓦以上。</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6 月 7 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储能配置方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7 月 4 日,广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从新型储能项目规划与管理、备案与储备、建设管理、并网运维、应急消防、监管六方面对储能项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9 月 21 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广东省独立储能参与电量市场交易细则(试行)》提出建立健全独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构建独立储能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广东新型储能商业运营模式,激励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10 月 17 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电池产品及相关材料发展,给予专项资金。</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strong>二、广东省主要省市储能政策</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2 月 7 日,广东省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中,重点支持面向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路线的原材料、元器件、工艺装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流器、系统集成、建设运营、市场服务、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链条,并按规定政策予以支持。</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5 月 12 日,东莞市发展改革局正式印发《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研发、设备、应用、金融、用人等方面支持诉求,拟定 7 大方面共 20 条措施。其中鼓励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元化应用场景开发,并对用户侧先进储能示范应用项目给予补贴,对建设一定规模的新型储能设施给予电力保障及优先支持。</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7 月 7 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目标,到 2025年,储能电池产能力争达到 110GWh,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 300 万 千 瓦 。 到 2027 年 , 储 能 电 池 产 能 力 争 达 到160GWh,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 600 万千瓦。</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7 月 10 日,《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 年)》中提出:2025 年江门市新型储能装机将达 1.5GW 以上,2027 年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 2.6GW 以上。2023 年 7 月 22 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出:到 2027 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超 500 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 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 260</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万千瓦以上。</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8 月 3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到 2025 年达到 600 亿元以上,到 2027 年达到 1000 亿元以上,引进或培育 5—10 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成新型储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2—3 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平台。</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span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2023 年 9 月 15 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打造中山为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氢储能产业集聚区。到 2025 年,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 200亿元,装机规模达到 15 万千瓦。</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