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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心参数:

  • 项目类型: EPC
  • 项目规模: 30万千瓦
  • 中标价格: 2.4元/W
  • 中标单位: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及要求

光伏园获悉,近期大唐内蒙公司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四子王旗一期3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开标,中标人为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20709999.00元。折合单价2.4元/W

项目主要工作范围:

1 招标编号:CWEME-202406NMGWLCB-S001

2 项目名称:大唐内蒙公司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四子 王旗一期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

3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

4 建设规模:装机 300MW 风电场、配套建设 220kV 升压站。配置 15%(2 小时)储能。本项目风电场区拟采用 36~38 台风机,具体数量由投标人自行设 计,但不得超过此区间。推荐使用 7.5MW 和 8.5MW 机型。

5 计划工期(暂定):2024 年 6 月 15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全容 量投产,19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6 招标范围:大唐内蒙公司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四子  王旗一期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含全部勘察设计(不  含送出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含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塔筒加工  制作,其他大唐集团框架采购设备材料甲供)、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临水、临电、临建、通讯) ,项目管理,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电力   质检验收、施工阶段工序验收、“四优工程 ”各阶段检查验收、消防验收、竣工   验收、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等),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同时也包括乙供设备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风机安装专用工具采购供应(液压   拉伸器、液压扳手等专用工具由投标人提供, 主机厂家提供的专用工器具详见主   机技术规范,塔筒安装专用工器具依照主机厂相关技术要求执行)以及相关的技   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满足现场风机安装、质保运维需求。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   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超过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组织论证、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原材料入场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质量   监督、消防施工及验收等工程阶段内容、竣工验收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   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投标总价是投   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不   因可研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等前期规划方案与最终接入系   统审查意见的差异而增加或减少中标合同价格。不因暂估价内所列主设备的最终   招标采购数量、规格及型号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所列主设备的数量及规格的差异而增加或减少中标合同价格。项目实施期间不因   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沙尘暴施工措施费) 等非不可抗   力因素而增加或减少中标合同价格。

包括但不限于:

(5)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文件):

1)本工程风电场区内(风机、箱变、吊装平台、集电线路、检修道路)、 配套升压站(含储能区)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地质详勘、控制桩、试桩、沉 降观测点设置及观测数据,需满足规范要求)。

2)本工程风电场场区(风机、箱变、吊装平台、集电线路、检修道路)、 配套升压站(含储能区)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方供应的设备和材料除 外)。

3)本工程风电场场区(风机、箱变、吊装平台、集电线路、检修道路)、 配套升压站(含储能区)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

4)配合送出线路设计、施工及最终验收。

(6)与本工程有关的土地(永久、临时)手续办理和协调由投标人、招标人共同完成,永久用地及临时租地费用(含草原植被恢复费)由招标人承担,其  他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超出发包人征地范围外的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余物清理由投标人负责),其他费用已经含在报价里面;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  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负责林草地征占  用、建设用地、环水保方案编制及监理监测验收、永久及临时土地(招标人办理  行政批复手续部分)复垦及复垦保证金缴纳、安全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并网手续  办理、涉网试验、植被恢复(招标人负责征占用土地内的覆土绿化)、耕补平衡、  矿产压覆、政策处理, 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除招标人负责征占用土地  外,弃土(碴)场、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额外产生的用地(包括超碾压、 青苗补偿)部分的一切赔偿费用、相关协调工作及费用、恢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含沿途场内外主机、塔筒、叶片等大件运输)涉及的通讯、 电力等杆塔、道路、桥梁、石油天然气管线等迁移改造、防护治理及协调工作由  投标人负责,确保主机、塔筒、叶片相关设备顺利运抵机位点, 费用已经含在报  价里面。场内外道路的大件运输牵引及助推相关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费用已经含  在报价里面。风机、塔筒常规及特种车辆运输由投标人负责, 费用已经含在报价  里面。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不含主机及塔筒加  工)、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场地征用及建设、保管、资料移交, 也包括  甲供设备材料接卸、二次倒运场地征用及建设、保管(含堆场)、资料移交, 投  标人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进场检验、试验、测试等, 建立  设备材料跟踪管理台账,费用已经含在报价里面。

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地质详勘、控  制桩布设及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  计等;设备材料采购:储能装置、主变、箱式变压器、SVG 无功补偿设备、一次  设备预制舱、二次设备预制舱、调相机、高压电缆和低压电缆(不含电缆终端、 中间接头、接线端子)、钢芯铝绞线(不含金具及附件)、控制电缆、计算机电  缆、光缆(不含附件)等设备材料均为甲供,甲供设备以外所有设备及材料等均  为乙供(甲供设备材料详见甲供清单)。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负责采  购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内容必须依法合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且招标人参与招标采  购过程管理,最终选择的设备材料厂家、型号、技术参数需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  可,并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建筑安装施工: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临水、临电、临建、通讯),包括但  不限于施工所需的建筑、安装材料供应, 场地平整,道路工程(道路部分包括但  不限于进出各风电场区道路、施工临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等所有新建、改建、 借用道路),风机基础工程(包括吊装平台、桩基施工、地基处理、箱变基础、 防雷接地、沉降基准点施工及观测、边坡处理、防洪排涝、排水沟和挡土墙、锚  栓供货、制作及安装) 、风机安装工程、箱变安装工程、风机至箱变低压电缆建  安、集电线路建安工程、升压站(含储能区)建安工程、接地工程(风场区域、 升压站区域)、本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其他工程等。消缺、试运行、  培训、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程整体档案移交、质保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配合项目后评价工作等。

(7)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 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 到,但它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四优工程 ”创建是必不可少 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 体化工程四子王旗一期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满足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按 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达到先进技术指标的风 电产品。

(8)工作界面划分: 220kV 送出线路以升压站围墙外第一基送出线路铁塔 为界,升压站出线门型架构至 220kV 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间建安工程为本标段投 标方范围,第一基铁塔本体及其外侧为 220kV 送出线路标段负责。风电场内、升 压站(含储能区)内所有电气系统均为本标段承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