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0MW二期EPC工程
项目核心参数:
- 项目类型: 小EPC
- 项目规模: 40兆瓦
- 中标价格: 2.12元/W
- 中标单位: 山东亿利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及要求
光伏园获悉,近期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0MW二期EPC工程开标,中标候选人:山东亿利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4799892元,折合单价:2.12元/W
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2 规 模: 华能临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皇城镇、齐陵街道、稷下街道、辛店街道,利用农户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采取集中汇流并网的技术方案,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最终接入方式以电网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40兆瓦,投标人自行优化设计建设容量。投标人须负责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容量并网。若项目实际并网容量低于合同签订容量,投标人负责在本镇区域摸排资源,在项目总工期内补足并网容量,并确保项目资源品质和工程质量不低于项目总体要求。
本合同除暂估价及另有约定外,采用直流侧固定综合单瓦价格结算,该固定综合单瓦价格包括了项目至质保期满之前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所有投入以及工期延误和其他明示或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费用在内,为固定综合单瓦价格。
合同结算总价=固定综合单瓦价格(元/Wp)×实际并网容量(Wp)+暂估价。
项目根据综合单瓦价格按实际并网容量结算。实际并网不得低于合同签订容量,结算时扣减未完成容量对应总价的5%作为承包人违约金(即综合单瓦价格×未完成容量×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不再增加扣除违约金。
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0MW二期EPC工程(预招标)。
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5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不超过360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5天内,中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与临淄区金山镇、皇城镇、齐陵街道、稷下街道、辛店街道农户业主或其授权方的容量为40兆瓦的屋顶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模板经双方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工作。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明,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安全标准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6.1前期工作
负责协调业主(户主)、村委会、电网公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6.1.1在当地积极宣传招标人光伏电站推广方案,与意向合作业主(户主)洽谈、现场勘察,确认其安装意向,对项目屋顶实地精确数据测量。
6.1.2组织协调意向业主(或授权委托村委会)与招标人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屋顶租赁合同(留存符合法律要求的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租金价格能够满足项目收益率达到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投资标准要求(经华能集团技经中心测算),租期25年,如租金过高造成项目收益率低于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投资标准要求,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6.1.3负责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电网消纳意见、屋顶荷载计算、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负责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备案所需各类支持性文件。
6.1.4负责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审查单位资质不低于可研单位资质,并经招标人同意),并取得专家签字的审查意见,项目经济性评价计算方法和参数选取要符合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投资决策需要,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投资决策和华能集团公司备案。
6.2设计和技术
负责项目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设计审查(审查单位资质不低于设计资质,并经招标人同意)、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图编制、光伏电站无故障连续运行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设计值计算等。
6.3设备和材料供应/采购
整个光伏项目及接入工程的设备和材料供应(组件除外)、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投标方负责。除组件(太阳能光伏板)设备甲供外,其余设备材料等均乙供。乙供设备材料若采用华能集团框架、集采结果外产品,其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华能集团框架协议技术参数标准,并经招标人同意。
6.4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决策程序;负责工程开工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
6.5负责工程保险购买
6.6项目施工及调试
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土建工程施工(含临建设施、障碍物、屋顶附着物清理及恢复)、试运行、移交生产、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质监验收、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后一年期的运维、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达设计值投产、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完成移交生产部门验收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6.7华能辛店电厂集控中心接入、电网接入
负责完成华能辛店电厂集控中心接入;负责相关并网手续的办理,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负责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6.8验收
根据国家、行业及华能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验收、及项目投产一年后的整体现场性能测试。
6.9档案管理
负责项目工程主要活动、重大事件、隐蔽工程、重要成果等声影像资料管理,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资料。
负责组织所有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6.10关系协调
负责项目全过程与村民、村委或居委、镇县等各级政府、项目所在的企业、国家电网等等地方关系(含民事关系)协调。所有对外关系协调、施工产生的争议处理及临时用地、输送线路、变压器及预制舱等设备占地、技术培训(含运维规程)、青苗补偿以及其他必要服务等(工作范围及费用)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6.11质保期内的服务。
项目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免费质保两年内的消耗品;验收整改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6.12其他
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6.13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协调房屋产权方与招标人的租赁合同租金价格能够满足项目收益率达到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投资标准要求(经华能集团技经中心测算),租期25年,如租金过高造成项目收益率低于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投资标准要求,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2)中标人须保证承租的建筑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招标人合法使用建筑屋顶,影响招标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