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系统消防设施设计要求

以下内容引自《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373-2020
7消防设施
7.1消防给水
7.1.1储能电站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7.1.2消防用水宜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也可采用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保证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要求,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7.1.3储能电站给水系统的进水管不应小于2条,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另一条进水管仍能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当储能电站周边仅有一条市政枝状给水管道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7.1.4消防用水量应按储能电站在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数量(见4.1.2)和1起火灾灭火用水量之积计算。1起火灾灭火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b)固定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附录A试验的相关结果确定,但不应小于1.00h;
c)其他功能区域的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
7.1.5储能电站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消火栓设置数量应满足灭火救援要求,且不少于2个,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0L/s。
b)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个DN150或DN100和2个DN65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1个。
c)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每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检修阀之间的消火栓数量不应大于5个。
d)位于寒冷和严寒地区时,室外消火栓应采取防冻措施。
e)室外消火栓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f)配电装置楼附近应设置喷雾水枪
7.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2.1储能电站内电池预制舱与其他功能区域的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应分开设置。
7.2.2储能电站消防控制室可与总控舱或二次设备室合并设置。
7.2.3电池预制舱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和感烟探测器,每种探测器不应小于2个。
7.2.4可燃气体探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能探测H2和CO可燃气体浓度值,可设定可燃气体浓度动作阈值。
b)具有硬接点、RS485等通信接口,能根据设定的气体浓度第一阈值和第二阈值进行分级响应输出。
c)响应输出信号同时接入电池管理系统(BM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门禁系统。
d)选用红外光学型,采用防爆隔爆技术。
7.2.5储能电站其他功能区域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相关规定。
7.2.6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的监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储能电站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应具备对本站所有储能系统及相关建筑的消防设备实行监控管理、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查询打印及信息上
传等功能。
b)火灾报警信号、故障告警信号和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运行状态信息应上传到消防远程集中控制中心或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
c)在集控中心,应设置储能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对本地区储能电站全部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实施集中图形显示,实现实时监视、火警处置、
故障报警、远程应急操作、设备状态信息显示和查询打印等功能。
7.3灭火设施及其联动控制要求
7.3.1电池预制舱内应设置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所选用灭火系统类型、技术参数应经附录A所示的模块级磷酸铁锂电池火灾模拟试验验证。
7.3.2当电池预制舱内采用模块级分布式细水雾灭火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灭火系统设计参数根据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模块级磷酸铁锂电池火灾模拟试验确定。
b)一个喷头保护一个电池模块,雾滴分布应能全覆盖模块内部。
c)电池模块外壳应进行专门设计,确保细水雾有效喷射空间且水雾溢出率不低于25%。
d)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手动、现场机械启动方式和远方应急启动方式。
e)灭火系统设计时,应考虑施工吊装、可燃气体爆燃(炸)等因素造成舱体变形导致灭火系统管路受损因素,增加防变形相关技术措施。
f)灭火系统组件应符合《细水雾灭火装置》GA1149的规定。
7.3.3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的启动应符合“先断电、后灭火”的要求。灭火系统控制组件在接收到预警信号或火灾信号后,根据既定灭火策略,自动启动灭
火系统。电池预制舱内火灾预警、探测及联动可采取如下控制策略:
a)当一个可燃气体探测器第一阈值告警时,由电池管理系统关闭空调、启动风机,并跳开舱级PCS断路器、簇级继电器。
b)当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相关信号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联动打开门禁系统,并启动灭火系统:
1)当一个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第一阈值且一个感温探测器动作且舱级PCS断路器跳闸;
2)当一个感温探测器和一个感烟探测器同时动作且舱级PCS断路器跳闸。
c)当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相关信号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联动打开门禁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启动灭火系统进行防火:当两个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
的可燃气体浓度均达到第二阈值(一般为舱内电池模块发生剧烈热失控时的浓度值)且判断舱级PCS断路器跳闸。
d)当舱级PCS断路器拒跳时,由消防远程集中监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人工远程视频判断火灾,通过消防监控后台远程应急启动灭火系统进
行灭火,同时打开门禁系统。
e)当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启动时,应由电池管理系统联动关闭风机。
7.4消防供电、防雷接地与其他
7.4.1储能电站消防供电设计应符合一级消防供电的要求。
7.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等重要消防用电设备的电线电缆选择和敷设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所有电线电缆均应选用铜芯耐火电缆。
7.4.3电池预制舱内消防管道应可靠接地。
7.4.4电力设备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规定。
7.4.5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7.5消防器材配置
7.5.1电池预制舱场地内应配置至少2处锂离子电池事故处理水池。水池容量1m3(1m*1m*1m),具有充水管路,水位保持在80%以上。
7.5.2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7.5.3储能电站运维单位应在有人值班场所或储能电站内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不少于2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放置在专用设备柜内,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