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资料清单

1、380(220)伏自然人投资项目需提交的并网申请资料如下:
(1)客户身份证明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护照、回乡证等任意一种);
(2)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政府土地职能部门意见等任意一种);
(3)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物业管理处出具)或所有相关居民签字的项目同意书。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所有相关居民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模板附后。
2、10(20)千伏项目、380(220)伏非自然人投资项目需提交的并网申请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
(2)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土地证明等资料;
(3)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3、35千伏及以上项目需提交的并网申请资料如下:
(1)致函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的函件(需明确计划开工时间、并网时间、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
(3)项目立项文件(核准或备案文件或纳入省级能源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等资料;
(4)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