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园首页 储能网 风电网 小E购-采购平台
光伏园 > 光伏限高政策汇总查询> 正文

光伏限高-《盐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区域:广东省-深圳盐田区

文件来源:《盐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政策内容]

2、辖区控停违法建筑、未登记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既有违法建筑不予备案。项目开工前,项目主体需将备案信息、项目施工图纸、建筑物或设施合法性材料提交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审核。项目备案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或设施具备合法使用条件的,由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建筑物或设施权利人就项目建设事宜签订书面承诺书后方可施工。   3、项目安装最高点距离屋面不得超过2.8米,其中有楼梯间的居民光伏项目,安装最高点应不高于楼梯间屋面1米(最高点应不高于顶屋屋面4米);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不得利用光伏项目增加额外建筑面积。   4、项目建成后,项目主体向街道相关执法部门申请开展现场检查验收后,再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网验收。
光伏园网站 发布的文章及资讯信息仅用于知识传播之目的,光伏园网不保证政策文件的完整性,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