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限高-《推进西安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工作导则(试行)》
发布区域:陕西省-西安市
文件来源:《推进西安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工作导则(试行)》
[政策内容]
(七)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设计根据建筑效果、安装场地、周边环境等确定可利用面积,宜避免周边环境、设施等对其遮挡,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八)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应避免影响城市景观。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沿屋面平铺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 30cm;光伏组件带倾角进行安装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可适当调整,但需保证光伏支架及利用建筑物结构安全;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顶端 距离屋顶平面的高度建议不超过 3m。(九)位于建筑物顶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支架四周不建议设置全封闭围护,临街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布置不得超出建筑物外立面,不得影响建筑物外立面风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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