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时电价又调整,中午“峰段”变“低谷”
光伏园资讯:11月12日,广西壮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拟调整后的时段为:
峰时段(8小时):16:00—24:00;
平时段(8小时):00:00—1:00,7:00—12:00,14:00—16:00;
谷时段(8小时):1:00—7:00,12:00—14:00。
尖峰电价执行时间和时段不变,为每年7月、8月、9月、12月四个整月,7月、8月、9月的尖峰时段为21:00—23:00,12月的尖峰时段为18:00—20:00。结合我区电力运行情况,继续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恢复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小知识:现行分时电价调整是2023年开始,分时段为:
谷段为23:00—7:00
平段为7:00—11:00,13:00—17:00
峰段为:11:00—13:00,17: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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