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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不强制配储,能否落地?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电力入网交易的要求,引爆整个新能源行业。只是大家在关注电力入网交易的焦点时,忽略了通知中的其他要点,比如第九条:

“强化改革与优化环境协同,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课代表在读到这里时,心里就在嘀咕,这条真能落实吗?

这不,2月10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相结合。纳入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计划并按规定时序建成的项目,实行保障性并网,并按要求配置项目建设装机容量10%(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以上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未按规定时序全部建成的实行市场化并网,超过规定时序半年内(含半年)建成的部分,按装机容量的20%(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以上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超过规定时序半年以上但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建成的部分,按装机容量的30%(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以上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超过规定时序一年以上未建成的部分,不予并网。

想必是文件起草的很早,刚好赶上这个点,不小心踩了雷。

关于发改委要求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从投资者角度来说,肯定是拍手较好——很多情况下,投资者把认为新能源配储行为对项目的收益率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从实际电网角度分析,新能源发电占比已经足够大,但发电的不稳定性无法解决,必然会对电网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储能是个好手段,不过目前储能收益还不能很好打动投资者的“芳心”,不强制配储,未来储能投资热情可能有待观望。

总之,对于不强制配储的要求,能否真正落地,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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