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杭州:实际并网容量给予 0.2 元/瓦一次性补助

光伏园(pvyuan.com)获悉,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补贴发放进行了明确,部分文件摘录如下:
一、资格条件
1、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杭州市辖区内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
2、光伏发电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过800小时。计算规则:并网次月起一年内并网容量不发生变化前提下,由国网供电公司或增量配电公司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周期可选择并网后次月开始,也可选择并网次年按自然年计并网容量发生变化的,按容量调整后次月开始重新累计统计周期。分布式光伏可采用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计算,集中式光伏须采用交流侧容量计算。
3、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为投资自然人或注册地在杭州市范围内的投资企业。
4、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或占用的土地等资源应具有合法合规性;户用分布式光伏依托的住宅应具有房产证或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证明
5、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是已备案且通过国网供电公司并网验收的30k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必须履行工程验收程序且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参考《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
二、补助标准
按实际并网容量给予0.2元/瓦一次性补助,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单个项目不得超过500万元(一个项目按多期建设的,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并网的部分可以合并计算但不得超过500万元)。其中,自然人投资的光伏项目补贴资金,由市本级、项目所在地政府根据现有财政体制分担企业投资的光伏项目补贴资金,由市本级、投资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根据现有财政体制分担。
三、申报材料
1、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1、2)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证明(意见)
3、30k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验收意见。
4、光伏项目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等);为自然人投资的,无需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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