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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报价,多家发电企业遭重罚!电力市场这些违规操作被 “点名”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网

近期,电力市场监管重拳频出——先是6家山西发电企业因串通报价合计被罚186万,紧接着国家能源局通报5起全国性典型违规案例,国家电投、华能、华电等头部发电集团均“上榜”。

第一弹:山西6企业先吃罚单,12月12日集中被罚

信用能源网站12月12日公示:山西中电神头等6家发电企业,因“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违规交易,被山西能源监管办处罚:

(1)山西中电神头第二发电企业被罚46万元

(2)中节能旗下5家发电企业各被罚28万元

(3)合计罚款186万元,均被记“电力市场不正当竞争”失信行为

第二弹:国家能源局通报全国5起典型违规,头部集团全中招

时隔一周(12月19日公开),国家能源局发布通报,点名国家电投、华能、华电、大唐、国家能源集团、浙能电力等下属企业,涉及5类违规:

1.江西电力中长期市场日滚动撮合交易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发电集团下属发电企业通过协商约定申报量价、时间的方式实施串通报价,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十六条“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规定。

2.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发电集团下属发电企业通过统一市场策略、组织所属发电厂人员集中工作、开展交易指导等方式违规进行串通报价,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十六条“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规定。

3.浙江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中,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下属燃煤发电企业发布统一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套餐等方式,指定交易电量电价,协调下属燃煤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实现交易,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十六条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的规定。

4.江苏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采取口头约定、统一管理交易U-Key、在同一办公室进行市场报价等方式,违规实施串通报价,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十六条“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规定。

5.浙江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发电企业利用线路检修、输电通道阻塞等条件,采取高价申报提高所在节点电价的方式,违规行使市场力获取高额收益,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十六条“经营主体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的规定。

这些操作均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能源局明确:要以这些案例为警示,强化电力市场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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