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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屋顶不超1.5米,庭院不超过2.2米,北京延庆发布光伏指引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

光伏课代表(公众号)获悉,4月22日,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

1、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满足生态环境、城市风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关要求,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

(1)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板顶端距离屋顶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1.5米,有女儿墙的应不高于女儿墙高度,采取隐蔽设计;利用庭院建设的光伏发电,光伏板顶端距离地面高度不得高于2.2米。

(2)光伏发电设施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不得超出建筑物外立面,不得影响建筑物外立面风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屋顶屋面,不宜安装或应当减少安装面积:

(1)相关建筑建成年限超过25年且为砖混结构的;

(2)相关建筑为砖木结构的;

(3)屋顶、屋面大面积受遮光影响的;

(4)存在其他不宜安装或应当减少安装面积情形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屋顶屋面,禁止安装光伏组件:

(1)相关建筑屋顶屋面年久失修的;

(2)相关建筑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

(3)相关建筑为违法建设的;

(4)存在其他不应安装光伏组件情形的。

公告对新增用地管理、技术要求、并网申请等也给出具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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