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江苏拟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

光伏园获悉,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拟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点击的时段及浮动比例,拟调整后的分时时段:

夏冬季(1-2 月、6-8 月、12月):

高峰时段:14:00-22:00;

平时段:6:00-11:00,13:00-14:00,22:00-24:00;

低谷时段:11:00-13:00,0:00-次日 6:00;

春秋季(3-5 月、9-11月):

高峰时段:15:00-22:00;

平时段:22:00-次日2:00,6:00-10:00,14:00-15:00;

低谷时段:2:00-6:00,10:00-14:00;

调整前(现行)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2号)

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平时段11:00-17: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浮动比例: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业用电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71.96%,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8.15%;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业用电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7.19%,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4.82%。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峰谷分时用电价格按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并以用户到户电价为基础进行上下浮动。工商业用户中除工业用户以外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两段式电价,平期电价不浮动,低谷时段(0:00-8:00)按照对应类别低谷时段下浮比例执行。


  光伏投资、开发、设计、施工、总承包、风险管理、索赔管理等新能源培训课程持续开展【包括网络课程、线下培训课程、企业内训课程等】,欢迎访问网站“新能源课堂”

光伏园网站 发布的文章及资讯信息仅用于知识传播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pvyuan2,欢迎投稿。

推荐阅读:

2025-04-20 15: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