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36号文: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相关事项公布
2025年11月7日消息,福建启动2025年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海上光伏上限为393.2元/兆瓦时,其他新能源上限为357.0元/兆瓦时,下限统一为160.0元/兆瓦时。
11月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明确,参与竞价的主体项目需满足在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全容量并网投产或计划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不过不包括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委托竞价代理商参与竞价。
竞价组织分类区分海上光伏、其他新能源两种技术类型。若海上光伏竞价场次有效申报项目少于5个(不含),则不开展出清。从本次起算,有效出清的海上光伏单独分类竞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
机制电量总规模达46.3亿千瓦时,其中海上光伏为14.5亿千瓦时,其他新能源为31.8亿千瓦时。申报充足率为125%,单个项目电量申报上限为90%,执行期限为12年。
竞价上下限方面,海上光伏上限为393.2元/兆瓦时,其他新能源上限为357.0元/兆瓦时,下限统一为160.0元/兆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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