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9类禁开发屋面,明确屋顶安装高度,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工作指引发布
8月28日,安徽芜湖市南陵县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本文对政策核心要点进行梳理:
一、选址管控
- 1.需符合国土空间、村庄规划,避让耕地、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湿地等敏感区域,兼顾建筑风貌、电网接入条件。
- 2.建设载体产权合法清晰。
- 3.明确9类禁止安装情形:
- (1)建筑年久失修、屋顶屋面(含瓦片、屋面承重结构等)已存在明显结构隐患或安全风险的;
- (2)建筑为砖木结构、土坯房或使用土坯砖建造的;
- (3)建筑屋顶(含屋面平台)周边以及项目安全距离范围内存在超量粉尘、易燃气体、腐蚀性气体,或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
- (4)沿铁路两侧20米、高速公路两侧30米、国道两侧20米、省道两侧15米、县道两侧10米范围内的房屋;
- (5)位于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景区等限制建设区域内的房屋;
- (6)县城区、集镇区临街建筑物安装不符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建筑外立面及附属设施整洁规范”的;
- (7)违法建设;
- (8)已列入拆迁计划范围内的房屋;
- (9)其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禁止安装的情形。
二、备案管理
- 1.备案原则:谁投资、谁备案。户用自然人可自行备案或委托电网代理;非自然人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
- 2.材料要求:非自然人项目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提交执照、产权、承诺书等;自然人提交身份、房屋产权材料;合同能源管理、租赁模式需补充对应合同。项目容量按交流侧(逆变器总额定输出)填报。
- 3.项目主体、容量、消纳方式、安全条件发生变化,须办理变更或重新备案,同步完成电力业务变更。
- 4.工商业使用非自有场地,仍由投资主体备案;县发改委统筹备案管理,备案主体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虚假材料不予办理。
三、建设管控
1. 参建主体资质
设计、安装、并网、运维单位需具备对应电力、建筑安许资质;高空、电气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配置专职持证安全员。
2. 并网前置
完成备案后向供电公司申请,取得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供电公司开展现场踏勘。
3. 安装硬性规范
- (1)坡屋面:顺坡安装,组件距屋面垂直高度≤0.3m,不超出屋面外沿、不高于屋脊。
- (2)平屋面:组件总高度≤1.5m,支架落在主体屋面结构内,不得超出女儿墙投影;组件下方禁止围合、堆放物品。
- (3)工业建筑:组件与外立面安全距离≥1.5m,安装高度0.5‑1.5m。
- (4)不得破坏屋面防水、排水,杜绝借光伏名义搭建阳光房、储物间、简易棚,不得侵占消防、公共通道。
4. 竣工验收流程
业主先组织自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向供电公司提交全套资质、设备、试验资料申请并网验收;供电公司联合属地镇/开发区现场核验备案一致性、安全与涉网指标;不合格限期整改,复验通过方可并网。
四、运维与安全监管
- (1)投资主体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运维;运维单位变更要登记;无运维、隐患拒不处置的,供电公司可解网。
- (2)服从电网调度,供电公司定期开展涉网专项检查;存在安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逾期不改解除并网;危害电网安全依法处置。
- (3)新建项目必须满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四可”**技术条件。
- (4)供电公司开展电网承载力季度评估、发布红区预警;红区新增项目实行排队并网,定期公开排队信息,按月向县发改委报送并网清单。
五、部门及属地职责分工
- (1)县发改委:牵头建立联合监管会商机制,统筹备案、专项检查、行业培训,共享项目备案信息。
- (2)县自规局:违建规划认定;县住建局:房屋主体结构、消防相关违法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查处,落实违规光伏拆除。
- (4)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局:应急救援、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违法查处。
- (5)县市场监管局:整治虚假宣传、无照经营、伪劣产品。
- (6)县供电公司:并网服务、承载力评估、隐患处置、解网、排队并网管理。
- (7)各镇(开发区):属地全过程安全监管,协同开展现场验收。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试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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