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户用光伏可参与|四川2027新能源机制电价启动,六大要点一览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网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量电价竞价准备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6〕409号)。通知明确,拟于2026年10月正式开展四川省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量电价竞价工作,并从结算规则、项目范围、发电能力认定、资料审核、信息系统建设和组织实施六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该通知依据《四川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5〕480号)制定,适用于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及有关市场主体。

一、完善机制电量结算规则:实际装机不足按比例扣减

新能源项目投产时,若实际装机容量低于竞价申报时核准(备案)装机容量,将按经批准的实际投产装机容量占申报装机容量的比例,对该项目竞得的年度机制电量规模进行相应扣减。

这一规则意在确保竞价申报与实际投产情况一致,防止申报装机与实际装机不符导致机制电量规模虚高。

二、扩大分布式新能源竞价范围:自然人户用光伏首次纳入

结合四川省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实际,自2027年起,两类增量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被纳入机制电量电价竞价范围:

1. 已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

2. 在竞价年度预计投产的增量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

对于未投产的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项目备案文件、居民身份证、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或方案研究答复单、发电地址权属证明、投产预计时间,以及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等。

三、明确发电能力认定方法:按近三年单位装机平均上网电量核定

根据四川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细则,分布式项目(含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的竞价发电能力,按所在市(州)近三年单位装机年平均上网电量(区分全额上网或余电上网模式)与项目装机容量相乘确定。

通知要求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开展数据统计测算,结合本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实际,于9月24日前报送该市(州)2023—2025年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的单位装机年平均上网电量(区分全额上网、余电上网模式)及相关支撑材料。

四、压实竞价资料审核责任:两级审核、限时报送人员信息

资料审核实行两级机制:电网企业根据职能职责对分布式项目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对其履行核准(备案)管理职责的能源主管部门,就职权范围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须于9月30日前,将市(州)及下辖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审核人员的单位、姓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地方电网企业同步报送相关信息。

相关审核人员须在9月30日前登录竞价平台完成审核账号注册。

五、升级竞价信息系统:多平台功能完善、统一身份代码

根据历史竞价系统使用情况,四川省将完善营销系统、"网上国网"APP、"新能源云"服务平台相关功能,确保在项目绑定、资料填报、资料审核等环节的使用友好性和便捷性,并兼容地方电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地址选择、资料审核等功能。

在身份代码方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区内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以电网企业营销系统项目编号作为唯一身份代码参与竞价;各地方电网需在竞价前自主明确供区内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的唯一身份代码。

六、强化组织实施:属地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培训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需落实属地责任,与属地电网企业建立工作沟通机制,加强竞价工作宣传,确保分布式项目对竞价时间安排应知尽知,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审核工作。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需按照通知要求完善新能源项目竞价相关信息系统,强化资料审核力量,做好竞价系统使用培训。有关市场主体需持续关注竞价平台("网上国网"APP、"新能源云")发布的竞价相关信息。

关键时间节点汇总

• 9月24日前:各市(州)报送2023—2025年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单位装机年平均上网电量及支撑材料。

• 9月30日前:各市(州)及下辖县(市、区)报送审核人员信息;审核人员登录竞价平台完成账号注册。

• 2026年10月:正式开展四川省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量电价竞价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5〕480号)规定执行。

  风/光/储投资开发、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风险管理、索赔管理等新能源培训课程持续开展,详见网站导航栏“培训课程”栏目

光伏园网站 发布的文章及资讯信息仅用于知识传播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pvyuan2,欢迎投稿。
📖 推荐阅读 共 10 篇
2026-09-24 09: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