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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EPC怪圈:为什么总包方总是冤大头?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

在新能源产业高速扩张的浪潮中,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凭借“交钥匙”的便捷性,成为光伏、风电等项目落地的主流选择。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新能源EPC项目签约规模已突破3万亿,市场热度居高不下。

但光鲜数据背后,却暗藏一个诡异的行业怪圈:看似掌控项目全局、承担核心责任的总包方,往往沦为“干最多的活、担最大的险、背最黑的锅”的冤大头。据行业调研,超75%的新能源EPC项目存在分包索赔纠纷,近半数项目的总包方因各类风险额外承担的成本占合同总价的10%-25%,不少项目甚至陷入“盈利变亏损”的窘境。

典型案例触目惊心:某央企总包单位承接西北某光伏电站EPC项目,因业主提供的地勘数据遗漏地下岩石层分布,导致施工机械损耗远超预期,分包方借机索赔2000万元;总包方试图向业主索赔时,却因合同中“总包对施工条件核查负全部责任”的条款败诉,最终独自承担全部损失。这样的案例,在新能源EPC领域并非个例,而是总包方面临的普遍困境。

一、怪圈根源:总包方沦为“冤大头”的七大核心成因

(一)合同管理双重缺陷,总包方陷入“两头堵”困局

合同是项目合作的核心准则,而新能源EPC项目的合同体系,从根源上就为总包方埋下了“陷阱”,直接考验总包方的合同风控底线。

一方面,投资方与总包方的合同存在明显的“索赔壁垒”设计。无论是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模式,合同条款往往向投资方倾斜:清单漏项被认定为总包方“报价失误”,业主方工作失误导致的工期延误被解释为“不可抗力外的自身风险”,甚至地质条件突变、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也被模糊约定为“总包方应承担的合理风险”。这意味着,几乎所有非极端情况的索赔,都难以获得业主支持,风险被全额转嫁至总包方。

另一方面,总包方与分包方的合同却漏洞百出。部分总包为快速推进项目,对分包合同审核流于形式,工程索赔、异常处理机制要么缺失,要么表述模糊。比如未明确设计变更的计价标准、未约定停工损失的界定范围、未规范签证流程等。分包方则精准利用这些漏洞,动辄以“工期延误”“成本超支”“设计不符”为由发起索赔,总包方往往因合同约定不清而陷入被动。

一严一松的合同环境,让总包方在上下游合同关系中腹背受敌。

(二)设计与施工割裂,一体化优势沦为“空壳”

EPC模式的核心优势在于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协同,但在新能源项目实操中,这一优势却常常沦为“空壳”,设计与施工的割裂成为总包方的重要痛点。

不少总包企业本身并不具备完整的设计或施工资质,承接项目后需通过联合体合作或专业分包的方式推进工作。表面上是“一家总包统筹全局”,实则各参与方“各自为战”:设计院专注于图纸合规性,却忽视施工可行性与成本控制,比如某风电项目设计的风机基础尺寸与施工场地地形不匹配,导致分包方需额外租赁大型设备调整施工方案,进而发起索赔;施工分包商则只关注进度与自身利润,对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置之不理,甚至刻意放大设计与施工的矛盾,将施工难题归咎于设计缺陷以索要补偿。不同专业间的配合不畅,进一步加剧了项目矛盾,让总包方陷入“协调难、追责难”的困境。

(三)责任与道德约束不对等,总包方“退无可退”

新能源EPC项目的承接主体,多为央企、国企或大型民企,这类企业不仅承担项目责任,还背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与道德约束。即便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极端不利情况,如成本大幅超支、工期严重滞后、市场环境突变等,为维护企业信誉、保障项目落地、履行社会责任,多数总包方仍会选择咬牙坚持完成项目,不会轻易中途退出。

分包方则完全不同。多数分包商以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目标,缺乏长期责任约束。一旦项目出现亏损苗头、资金不到位或遇到其他困难,要么停工要挟索赔,要么直接“跑路”离场。更有甚者,会纵容作业班组以“讨薪”为名向总包方施压,加剧项目混乱。这种责任与道德约束的不对等,让总包方在项目危机中“退无可退”,只能被动承接所有后果。

(四)项目管理要求失衡,总包方成“风险兜底者”

新能源项目的风险分配逻辑,直接导致了各方项目管理要求的严重失衡,最终让总包方成为唯一的“风险兜底者”。

对投资方而言,由于合同已将大部分风险转嫁至总包方,其项目管理多流于表面,重点关注项目进度与最终交付结果,对过程中的细节管控、风险预警缺乏动力。

对总包方而言,作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必须对项目进行全流程严格管控,从物资采购的成本控制、供应商筛选,到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再到现场安全、环保合规等,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松懈,管理压力巨大。

对分包商而言,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水平较高的分包商能配合推进项目,但更多分包商缺乏规范管理意识,不仅无法保障施工质量与进度,还会将自身管理失误导致的问题“甩锅”给总包方,甚至直接离场,让总包方承担后续整改、返工的全部成本。

(五)风险防控能力不足,总包方“被动接招”

新能源项目具有地域分散、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政策变动频繁等特点,对风险防控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但不少总包方却存在风险防控意识薄弱、防控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在项目前期,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条件、气候环境、政策法规调研不充分,未能提前识别潜在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动态风险监测机制,对设计变更、物资价格波动、分包商违约等风险信号敏感度不足,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风险发生后,又因缺乏完善的应急处置方案,只能被动“接招”,难以有效控制损失范围。比如某光伏项目因未提前预判当地汛期影响,导致施工场地被淹,分包方索赔停工损失,总包方因未提前购买相关保险、未制定防汛预案,只能全额承担损失。

(六)垫资压力不对等,总包方成“资金供血站”

垫资是新能源EPC项目的常见要求,而这一压力几乎全部集中在总包方身上,形成了严重的不对等局面。

根据合同约定,总包方必须按照进度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即便业主方进度款支付延迟,也需自行垫资保障项目推进,这是总包方的硬性义务。而分包方则完全相反:承接项目前往往拍着胸脯承诺“可全额垫资”,但开工后一旦出现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就会立即停工,甚至以“拖欠工程款”为由煽动作业班组讨薪。更有甚者,分包方会将自身的垫资压力转嫁给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最终这些压力又会通过供应链传导至总包方,让总包方沦为整个项目的“资金供血站”,进一步加剧资金链压力。

(七)挂靠现象普遍,分包质量“良莠不齐”

新能源行业的快速扩张,吸引了大量中小企业甚至个人涌入分包市场,导致分包领域挂靠现象普遍,分包商资质、能力良莠不齐。

不少分包商通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项目,自身缺乏专业的施工团队、技术能力与管理经验;更有甚者,存在“一包再包、层层转包”的情况,每一层转包都会抽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最终到达实际施工班组的资金所剩无几。这直接导致项目施工质量难以保障、工期延误频发、安全隐患突出:材料以次充好、施工工艺不达标、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各级分包商相互推诿责任,最终全部责任仍由总包方承担,总包方不仅要承担整改、返工费用,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与信誉损失。

二、破局之道:总包方跳出“冤大头”怪圈的六大核心策略

(一)筑牢合同“防火墙”,破解“两头堵”困局

合同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总包方必须重塑合同管理逻辑,实现“上下游双向风控”。

针对与投资方的合同,需精准规避“索赔壁垒”:明确约定“业主方提供的地勘数据、政策文件等基准资料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施工调整费用,由业主承担,且工期相应顺延”;细化清单漏项的界定标准,约定“因业主方需求变更或未明确说明的项目内容导致的漏项,不属于总包方责任,可发起补充索赔”;明确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风险分担机制,避免风险全额转嫁。

针对与分包方的合同,需补齐漏洞、明确边界:完善工程索赔机制,明确索赔触发条件、举证责任、计价标准、处理时限等,杜绝分包方“漫天要价”;设置“背靠背”付款条款的升级版,约定“业主方付款后30日内支付分包商,逾期则按LPR四倍计息,同时明确业主方逾期付款时的分包商责任豁免范围”;规范设计变更、签证流程,要求所有变更必须同步签署《技术变更单》《费用确认单》《工期调整单》,缺一不可,避免口头承诺引发的纠纷。

(二)推动设计施工深度协同,激活一体化优势

打破设计与施工的割裂局面,是总包方降低协调成本、减少矛盾纠纷的关键。

对于自身缺乏设计或施工资质的总包方,应优选具备完整资质、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组建联合体,签订详细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避免“各自为战”。建立设计交底会签制度,在项目启动前组织设计院、施工分包商、监理单位开展联合踏勘,针对地质条件、施工难点、成本控制要点等形成书面纪要,确保设计方案兼顾合规性、可行性与经济性。推行“设计-施工”联动考核机制,将施工可行性、成本控制效果纳入设计院的考核指标,同时要求施工分包商提前介入设计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从源头规避设计与施工的矛盾。

(三)强化过程管控,筑牢风险“预警线”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精细化管控,是避免风险扩大、减少被动索赔的核心。

建立全流程风险监测体系,针对地质条件、物资价格、政策变动、分包商履约等关键风险点,设置预警指标,安排专人动态跟踪,一旦出现风险信号,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现场管理,推行“日巡查、周汇总、月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做好现场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监理日志、施工影像、签证单据等),为应对分包商索赔、发起反索赔提供支撑。规范物资采购与管理,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保障质量,同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供货协议,避免因物资延迟交付、质量不达标导致的工期延误与索赔。

(四)精准筛选分包商,破解“挂靠乱象”

优质的分包商是项目顺利推进的保障,总包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分包商筛选与管理机制,杜绝挂靠乱象。

建立分包商“白名单”制度,从资质、业绩、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资金实力等多维度对分包商进行全面评估,优先选择无挂靠记录、履约能力强、信誉良好的企业合作。签订规范的分包合同,明确禁止转包、挂靠行为,约定“一旦发现分包商存在挂靠、转包,总包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分包商需承担全部损失”。加强对分包商的过程监管,定期核查分包商的施工团队、技术人员资质,确保实际施工与合同约定一致;同时将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指标与付款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劣质扣款”,倒逼分包商规范施工。

(五)主动发起反索赔,实现“攻守逆转”

面对分包商的不合理索赔,总包方不能被动防御,而应主动发起反索赔,实现风险转移与利益保障。

建立反索赔预警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分包商的履约情况,一旦发现分包商存在工期延误、质量缺陷、安全违规等问题,及时收集证据,启动反索赔程序。比如,针对分包商施工人员不足导致的工期延误,利用考勤记录、现场巡查日志等证据,要求分包商承担工期延误损失;针对分包商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凭第三方检测报告索赔返工费用与工期延误损失。在应对分包商索赔时,严格核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剔除虚高部分,同时以反索赔为筹码,推动双方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两败俱伤。

(六)优化资金管理,缓解垫资压力

合理管控资金流,是总包方避免因资金链断裂陷入被动的关键。

在合同谈判阶段,争取更有利的付款条件,比如提高预付款比例、细化进度款支付节点、缩短付款周期等;同时约定“业主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条款”,增加业主方的违约成本。优化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垫资规模,通过银行授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垫资压力。加强对分包商的付款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避免提前付款或超额付款;同时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降低资金风险。针对分包商以“垫资”为借口的停工要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同时收集分包商违约证据,必要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语:风控先行,方能跳出EPC怪圈

新能源EPC模式的核心并非简单的“设计+采购+施工”叠加,而是风险与责任的精准分配。总包方之所以沦为“冤大头”,根源在于合同风控缺失、过程管理薄弱、风险分担不均、分包管理混乱等多重因素的叠加。

想要跳出这一怪圈,总包方必须摒弃“重承接、轻风控”的理念,从合同签订、过程管控、分包管理、资金统筹等多个维度构建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唯有将风险管控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才能变“被动兜底”为“主动掌控”,真正发挥EPC模式的一体化优势,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风控能力将成为总包方的核心竞争力,只有筑牢风控“护身符”,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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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1: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