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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区:分布式光伏最高2.8米,行政执法部门审核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课代表

盐田区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意见 细化光伏项目建设全流程规范

光伏园网站(pvyuan.com)获悉,2023年10月24日,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通知,公开征求《盐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本次新规细化辖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施工、建设标准及并网验收全流程要求,本文梳理政策核心知识点如下:

一、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要求

辖区非居民光伏项目,需严格遵循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相关管理规定,通过“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资料,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完成项目合规立项。

二、光伏项目备案禁区与施工前置审核

针对辖区控停违法建筑、未登记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各类既有违法建筑,不予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从源头杜绝违建配套光伏建设行为。

光伏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建设主体需将项目备案信息、施工图纸、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提交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前置审核。经审核确认项目依托建筑物、设施具备合法使用条件后,由街道执法部门与建筑设施权利人签订项目建设书面承诺书,项目方可开工施工。

三、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高度建设标准

辖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最高点距离屋面高度不得超过2.8米;带有楼梯间的居民光伏项目,光伏设备安装最高点不得高于楼梯间屋面1米,整体最高点不得超过屋顶屋面4米。同时项目施工严禁四面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严禁借助光伏建设新增额外建筑面积,严控违建风险。

四、光伏项目验收与并网流程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主体需先向辖区街道执法部门申请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供电部门提交资料,申请光伏项目并网验收及并网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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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 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