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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综通安全〔2026〕72 号文重磅落地:电力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兼职、到岗履职红线划定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

严查挂证、人证分离!国家能源局启动电力项目负责人专项整治,这些行为一律整改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负责人违规任职、现场履职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6〕72 号),围绕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兼职数量、现场在岗、人员变更、监督执法出台清晰硬性规则,同步启动全行业自查整治。风电、光伏、储能、输变电等新能源施工、监理企业务必对照自查,规避挂证、多项目违规任职、长期脱岗带来的停工、约谈、行政处罚风险。

一、施工项目经理任职硬性规则(注册建造师)
1、基础任职约束
(1)大中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资格执行建市〔2008〕48 号、建市〔2007〕171 号文件;小型电力工程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书面明确标准。
(2)
核心红线:一名注册建造师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2、仅允许三种例外情形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
(2)对应合同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
(3)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超过 120 天(含),并且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二、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与兼任管理规则
1、任职规范依据
(1)资格要求遵循《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GB/T 50319-2013、DL/T 5434-2021《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原则上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担任一个电力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兼任项目上限与前置条件
(1)确需兼任多个监理项目,
必须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最多不得同时负责三项工程监理合同。
(2)监理合同约定总监为专职、同一业主多个相邻小型工程打包委托监理的,总监不得在外兼任其他项目。
(3)110kV 及以下规模较小输变电工程,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监理单位可按片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
3、兼任配套要求
(1)总监同时管理 2—3 个项目时,每个项目必须设置总监代表;总监离岗期间,由授权总监代表履行监理职责。
(2)非监理单位原因停工超 120 天(含)、取得业主书面同意,该项目不计入总监在管项目数量。

三、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标准化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在岗标准
(1)每月现场履职时间
不低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
2、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标准
(1)每月现场履职时长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3、离岗与履职认定细则
(1)项目经理、总监如需离开项目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履行
书面请假手续,同步委托相关管理人员代为履职,杜绝现场管理空岗。
(2)以下情形认定为有效现场履职:现场带班检查、驻地办公、组织协调会议、编审技术资料、经业主批准为本项目开展相关出差工作。

四、招投标、人员变更全流程管控要求
1、招投标阶段审查要点
(1)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经理、总监人证不符、隐瞒多项目任职、擅自脱岗的违约惩罚条款。
(2)投标评审时严格核查人员现有在建项目;总监存在兼任情况的,投标文件必须附上业主书面同意材料。
2、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流程
(1)施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投标确定的项目经理、总监;确需更换,必须经过建设单位书面批准,继任人员资格不低于原人员。
(2)完成变更后,相关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资格证书、业主同意文件,
10 个工作日内在电力质监信息系统完成补录

五、企业自查安排与监管执法措施
1、行业自查时限要求
(1)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将统计表、专项工作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其余在建项目由各地质监机构组织建设单位排查汇总,同步按期上报。
2、数字化监管手段落地
(1)电力质监信息系统将自动校验新项目注册信息,识别项目经理、总监涉嫌违规任职情形;存在问题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完成整改。
3、违规行为处置梯度(重点警示)
(1)一般违规:责令限期整改、约谈、行业内部通报;
(2)情节较重:建议住建主管部门实施罚款、撤销注册证书;
(3)主观恶意违规形成重大隐患、引发安全质量事故: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新能源电力施工企业高频合规误区提醒
1、误区一:停工项目建造师、总监自动释放,可以直接承接新项目。
(1)纠正:停工超 120 天必须具备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文件,无书面材料仍然认定为在建任职。
2、误区二:总监最多兼任 3 个项目,不需要提前准备业主书面材料。
(1)纠正:缺少书面同意文件,兼任行为直接判定违规。
3、误区三:项目经理偶尔不到现场,只要有人代管就不违反规定。
(1)纠正:月度在岗时长不满足 80%、危大工程无人在岗,均属于履职不到位重点查处情形。
4、误区四:人员私下更换,事后再补备案材料。
(1)纠正: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属于重大履约违规。

七、企业落地执行建议
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施工、监理企业尽快完成内部梳理:全面排查在建风电、光伏、储能、输变电项目项目经理、总监在建数量;建立人员在岗考勤台账,规范离岗书面审批流程;投标阶段提前统筹注册人员项目排布,杜绝 “挂证”、人证分离、超数量兼职等问题,主动迎接能源监管部门抽查,防范信用公示、经济处罚、投标受限等连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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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