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2号文解读:新能源电价全面入市,存量与增量怎么办
文 | 姜工·新能源实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安装协会专家,深耕新能源EPC13年,主持超过20亿元新能源EPC工程管理)
一份文件,废止了另一份文件。
2026年10月19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6〕42号),同时废止2025年的29号文。
两份文件之间,隔了不到一年半。但对上海的光伏、风电、生物质电站来说,这18个月,是"有人兜底"到"自己上桌"的全部距离。
42号文一共17条、3个附件,信息密度极大。如果你只有三分钟,记住三句话就够了:
第一句:全部电量入市,没有例外,分布式也在里面。
第二句:存量项目还有机制电价,但机制电量的比例,只能一年比一年低。
第三句:增量项目想拿机制电价,得去竞价,天花板是燃煤基准价——0.4155元/千瓦时。
下面逐条拆。也说几件文件里没写、但会直接决定你收益的事。
01 / 全电量入市:这次没有"例外名单"
文件第一条,把所有口子一次性堵上了:
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注意三个细节:
一是分布式光伏被点名了。过去很多工商业屋顶、户用项目的业主,心理上还停留在"我这是分布式,跟大基地不是一回事"。这次文件里,集中式和分布式是并列的,没有区别对待。
二是生物质也在里面。上海本地生物质装机不大,但这条意味着"新能源"这个概念在价格机制上被彻底统一了。
三是新能源上网电量不再作为保量保价优先发电。怎样理解?
通俗点说,就是电量消纳不再“包分配”:电网企业(如国网上海电力)在保障居民、农业用电时,不再强制匹配新能源电量,而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去采购新能源电量。电价由市场交易交易形成(通过报量报价或默认接受市场价格的方式)。
翻译一下:你发的每一度电,都要在市场上找到买家,或者接受市场给你的价格。
02 / 三种活法:报量报价、聚合、躺平
文件给了三条路:
第一条,自己下场。 报量报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适合有一定规模、有交易能力、或者请了代运营的集中式电站。
第二条,抱团。 聚合后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最现实的路径——单个屋顶几千瓦、几万千瓦,自己报价连门槛都够不上,但打包成几十万千瓦的聚合体,就有议价权了。这一条,未来两年会催生一批"分布式聚合商"。
第三条,躺平。 未直接或聚合参与市场交易的,默认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第三条听起来最省事,但要注意:默认接受,不等于默认保护。市场均价是多少,你就拿多少,没有任何兜底。在新能源出力集中的午间时段,这个价格可能低到你不想看。
没有第四条路。
03 / 中长期和现货:两个"技术变化",影响的是真金白银
中长期市场,允许供需双方结合新能源出力特点,合理确定合同的量价、曲线,并根据实际灵活调整。
这句话是给光伏、风电留的口子。光伏中午发、晚上不发,如果签的是24小时一条直线的合同,中午超发要被罚、晚上缺发要挨打。允许按曲线签、按实际调,等于承认了新能源的"出力特性",这是好事。
同时还鼓励签多年期购电协议、多年期绿电交易协议。对存量电站来说,这是锁定长期收益、把项目卖个好价钱的重要工具。
现货市场,有一个词必须圈出来:现货市场差量结算,调整为差价结算方式。
"差量"改"差价",两个字,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计算逻辑颇为复杂,我们后续文章在深入探讨。
04 / 机制电价:那块"场外的安全垫",是双向的
这是全文的核心,也是最多人误解的地方。
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费用纳入本市系统运行费。
请注意"或高于"三个字。
很多人以为机制电价是"保底价"——市场价低了补给我,市场价高了我照赚。不是的。这是双向差价合约:
- (1)市场均价 < 机制电价 → 电网补给你差额;
- (2)市场均价 > 机制电价 → 你要把超额部分交回去。
所以机制电价真正的含义是:用一个确定的价钱,换掉你未来若干年的价格波动。它是保险,不是补贴。买保险的时候,你不会指望靠它发财。
这个认知差,会直接体现在很多项目的财务测算里。如果你的模型里只写了"下限保护"、没写"上限回收",那你的收益率是虚高的。
05 / 存量项目:三条线,一条比一条硬
时间界线: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全容量并网,算存量。存量项目三条规则:
第一条,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性政策。 在规模范围内,每年签订差价协议。
第二条,比例只能往下走。 项目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
这是全文最"狠"的一条。它意味着机制电量的覆盖比例是一条单向下坡的曲线——你今年选了80%,明年最多80%,后年最多还是80%,只能减不能加。政策用这种方式,逼着存量项目逐年走向市场。
第三条,不签就默认顶格。 未签订差价协议或未自主确定的,默认按该项目可选最高比例和规模上限执行。
这一条很多人会误读成"不签更好"。冷静看:
- (1)短期内,顶格执行确实拿到了最大的机制电量保护,不吃亏;
- (2)但"最高比例"是一个当期概念,它不能阻止明年的比例上限继续下移;
- (3)更重要的是,一旦你某年主动选了低比例,这个低比例会成为下一年的天花板,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真实建议是:在没有明确的现货价格判断和交易能力之前,第一年不要轻易往下调比例。 你放弃的不是一年的钱,是此后所有年份的上限。
另外一句容易被跳过的话:"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竞争力"。翻译过来是——存量电站如果技改增容,多出来的电,是要自己去市场挣的。技改的经济性测算,得按市场化电价来算,不能再按标杆电价算了。
06 / 增量项目:一场"报价博弈",规则写得非常清楚
时间界线: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并网,算增量。
增量的机制电价不给了,竞价。
谁可以参加: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
据公开信息,首次竞价覆盖的是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项目;第二次及以后,覆盖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投产的项目,以及已投产但从未纳入机制的项目。
全容量投产时间怎么认定?文件写得很实:
- (1)集中式项目,以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时间为准,有异议就"多方核验";
- (2)分布式项目,以电网企业营销系统中明确的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分布式业主注意——你并网那天的营销系统记录,就是你参与竞价的"身份证"。并网手续别拖。
07 / 结算与退出:每月一次,价差当场结清
结算方式,文件给得很细:
- (1)纳入机制的电量,分解到月度,电网企业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
- (2)初期不再开展其他形式的差价结算(别指望还有别的补偿口径);
- (3)市场交易均价怎么取:
就是"场内交易、场外结算""月结月清""近远结合":现货非完整结算月,跟同类型项目的中长期交易均价结算;现货完整结算月,跟同类型项目的实时现货结算均价结算。
这套设计的目的很明确:让电站的电费收入可预期、可对账、可融资。 对做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的人来说,这是好消息——机制差价有了明确的月度现金流口径。
退出规则: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执行到期或提前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退出是不可逆的。什么时候该退?只有一个判断标准:当你判断未来市场均价会持续高于机制电价,且你有能力把电量卖出溢价的时候。 在现货价格还没跑出完整周期之前,不建议轻易退。
08 / 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坑
坑一:绿证不能重复拿。
纳入机制的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对应绿证统一划转至本市专用绿证账户。
这意味着,机制电量的综合收益里,已经没有绿证这一块了。以前做测算,很多人习惯在电价上再加个几分钱的绿证收益——现在,机制覆盖的那部分电量,这块收入归零。你的财务模型需要重算。
反过来看,机制之外的市场电量,绿证收益仍然归你。所以增量项目未来会分化出两种打法:一种靠机制电价求稳,一种靠"市场电量+绿证+绿电溢价"搏收益。
坑二: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有专门通道。
- 已通过竞争性配置明确上网电价的海上风电,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不进机制;
- 已核准或备案的海上光伏,如果竞争性配置文件里已明确上网电价,那么那个电价就是机制电价,不再参与竞价,机制电量规模参照存量项目确定。
这条对上海特别重要——上海的海上风电是本地新能源的绝对主力。已经在竞争配置里拿到电价的项目,相当于拿到了一张"免竞价通行证",这在增量项目里是极大的优势。
深远海风电,另行明确。留了口子,也留了想象空间。
09 / 一张表,看清存量与增量的差别
| 维度 | 存量项目(2025.6.1前并网) | 增量项目(2025.6.1起并网) |
| 机制电价 | 按现行政策,不高于燃煤基准价(0.4155元/千瓦时) | 每年竞价形成,不高于竞价上限 |
| 电量规模 | 衔接现行保障性政策,在规模范围内 | 按年度总盘子分配,单项目低于全部发电量 |
| 比例规则 | 每年签协议自主确定,不得高于上一年 | 按竞价入选结果确定 |
| 执行期限 | 按现行政策保障期限 | 按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平均期限(此前为12年) |
| 定价方式 | 政策定价 | 报价从低到高入选,按最高入选报价出清 |
| 不参与会怎样 | 默认按可选最高比例和规模上限执行 | 无机制保护,全部电量吃市场价 |
10 / 谁受影响最大?
存量集中式电站业主:短期最稳,长期最焦虑。比例单向下坡是明牌,要开始认真研究交易策略和多年期PPA。
工商业屋顶业主与分布式开发商:最大的变量。以前"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型很舒服,现在余电上网部分要进市场,收益模型要重做。但聚合参与也打开了新窗口——谁先把分散的屋顶打包起来,谁就拿到议价权。
增量项目开发商:从"跑指标"变成"跑指标+跑竞价+跑交易"。三个能力缺一不可。报价能力,会成为2027年之后开发商的核心竞争力。
工商业用户:中长期看是受益方。新能源全电量入市、现货限价放宽、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电价的信号会更真实,但波动的传导也会更快。做高耗能的朋友,该考虑签多年期绿电协议了。
储能:这条文件没有直接提储能,但它改变了储能的收益基础。当午间光伏电价被市场打到很低、晚高峰尖峰价格被放宽上限,峰谷价差的结构性机会是变大的。上海的工商业储能,值得重新算一遍账。
售电公司:新生意来了。分布式聚合、代理报价、价差对冲,这些服务过去在上海是小众,接下来会变成刚需。
11 / 接下来90天,建议做这五件事
- 翻合同。 把手上所有项目的并网时间、全容量投产时间、备案容量、机制电量历史执行比例,做成一张台账。特别是2025年5月—6月并网的项目,一天之差,存量变增量。
- 算两版模型。 一版带机制差价(双向!含超额回收),一版纯市场价。两版的IRR差距,就是你未来几年要管理的风险敞口。
- 定比例。 存量项目在签第一份差价协议前,把"比例只能降不能升"这条规则写进决策备忘录。第一年别急着降。
- 练报价。 增量项目把竞价规则模拟一遍:如果所有人都贴上限报,出清价是多少?如果我报低5厘,落选概率降多少、收益少多少?这笔账要算清。
- 盯三个时间点。 现货市场申报上下限的另行明确、年度竞价公告发布、附件2的报名窗口。三个都不能错过。
12 / 最后
过去十年,光伏行业的钱,很大一部分是"政策给的确定性"挣来的。电价是定的、电量是保的、补贴是承诺的,只要把成本做低、把规模做大,收益就成立。
从42号文开始,上海的新能源电站,正式进入"自己判断价格、自己承担波动、自己决定卖多少"的阶段。
机制电价还在,但它从"保底"变成了"保险";额度还在,但它从"全覆盖"变成了"逐年退坡"。
这不是新能源的冬天,这是新能源的成年礼。
能算清这笔账的人,会在下一轮里活得很好。算不清的,会被市场温柔地淘汰。
本文依据《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6〕42号)原文整理,部分执行细节以附件及后续配套文件为准。文中涉及的价格数据、期限数据来自公开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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