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陕西启动绿电直联试点,无法并网新能源项目可参加
光伏园网获悉,近期陕西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重要政策梳理:
1、电源原则上为在建、新建项目,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2、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
3、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4、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5、并网型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高于20%。
6、直连线路长度暂不做限制,负荷、电源原则上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
7、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新增负荷配建的新能源项目,应与新增负荷同步建成投产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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