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6辽宁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政!并网 / 离网模式、自用比例、余电上网、绿电溯源核心规则
辽宁多用户绿电直连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核心知识点全文梳理
2026 年 8 月 3 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文件依据发改能源〔2025〕650 号、发改能源〔2026〕688 号国家顶层政策,在 2025-2027 年单用户绿电直连方案基础上升级扩容,推出多法人共享绿电专线新模式,聚焦新能源就近消纳、企业精准绿电溯源、工业园区零碳转型。核心要点梳理。
一、基础定义与适用边界
1、多用户绿电直连官方定义
(1)概念:风电、光伏、生物质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变电设施向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供电,实现电量清晰溯源、分时分配。
(2)排除对象:居民用户、农业用户不允许参与。
2、两大直连项目类型
(1)并网型:整体单点接入公共电网,划分清晰物理、安全责任界面,电源全部设在项目内部;接入电压原则不超 220kV,220kV 接入需专项安全评估。
(2)离网型:全程不接入公共电网,具备独立完整运行、供电保障条件。
3、准入电源硬性要求
(1)新能源项目范围:优先在建、拟建新能源;消纳受限、未开展电网接入的存量新能源,履行变更手续后可转为直连电源。
(2)企业分布式光伏规则:厂区红线内存量 / 新建分布式光伏可集中汇流作为直连电源;企业也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不得供给项目内其他用户;变更参与模式必须提交方案变更批复。
(3)刚性消纳指标(以荷定源核心红线)
① 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 ÷ 总可用发电量 ≥60%;
② 自发自用电量 ÷ 项目总用电量 ≥30%,2030 年前提升至 35%;
(4)两类新能源指标对应的余电上网限制
① 纳入省年度新能源建设指标的并网项目: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上网电量占总发电量上限 20%;消纳紧张时段原则禁止向电网送电。
② 年度指标外新增新能源并网项目:常规要求完全自发自用、不允许上网;仅满足产业门槛(见下面第(5)条)可申请 20% 以内余电上网。
(5)余电上网产业门槛(指标外新增新能源适用)
项目内新材料、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绿氢、传统产业升级、绿电制热(汽)等产业年用电量占总用电量>70%,方可申请余电上网;上一年该占比不足 70%,次年直接禁止向电网返送电。
4、可参与的电力负荷主体范围
(1)新建工业负荷,可配套新能源组建多用户直连项目;
(2)存量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新建负荷、扩建电源升级为多用户项目;
(3)存量多法人负荷集群:碳排放重点企业、出口外向型企业、有碳溯源需求产业链企业;
(4)园区载体: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全部 / 部分负荷;
(5)底线要求:所有负荷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禁借直连开展违规生产经营。
二、规划、投资与存量资产建设管理规则
1、统筹规划要求
(1)风光装机纳入省发改委新能源开发方案,负荷规模需具备真实用电支撑;电源、储能、专线、并网线路纳入省市能源、国土空间规划;电源负荷原则限定同一地市。
(2)线路建设约束:专线减少交叉跨越,原则不跨越在运电力线路,确需跨越必须落实安全防护;项目内部电源、线路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2、多元投资模式
(1)必须设立独立法人项目主责单位,三种组建方式:电源 + 负荷合资、电源单方投资、负荷单方投资;园区项目可由管委会、第三方机构组建(公共电网企业不得作为主责单位)。
(2)资产投资划分:专线、变电、储能、运营平台由主责单位全额投资;主责单位与内部电源、负荷签订协议,明确产权、运维、结算、违约权责。
(3)并网接网工程投资:参照国办函〔2020〕129 号文件确定投资主体。
3、存量电力设施处置方式
优先租赁利用存量输配电资产,不改变与公共电网责任界面;多方协商租赁不成,由主责单位自行新建配套设施。
4、建设时序与变更管理
(1)投产时序匹配:严格执行以荷定源,电源不得超前负荷投产;负荷先投产可临时公网供电,待配套电源建成后切换为绿电直连模式。
(2)方案变更规则:电源、负荷、储能规模、内部联网方案调整,必须编制变更报告,报省发改委批复,重新开展电网接入安全评估;电网企业需公平无歧视提供并网服务。
(3)建设工期硬性约束:方案批复 1 年内开工、3 年内全规模投运。
三、项目运行安全与消纳管理机制
1、安全责任界面划分
(1)并网型项目:主责单位承担项目内部故障停电、冲击公网的全部责任;自主确定并网容量,内部建立源荷调节机制,与电网交换功率不得超过核准接网容量;电网按协议履行兜底供电责任。
(2)离网型项目:项目主责单位全权承担全部安全、供电风险管控责任。
2、设备、调度、监控运行规范
(1)硬件配置:统一配套继电保护、稳控装置、通信、网络安全隔离监测设备,方案应急预案报省发改委备案。
(2)并网调度规则:按电压、容量接入新型负荷管理 / 调度自动化系统,接受属地调度统一管控;项目整体统一参与现货市场,调度机构依据市场出清下达计划,主责单位统筹内部源荷平衡。
(3)消纳优化要求:配套储能、智能集控、柔性负荷调节、多能互补提升就地消纳;项目新能源弃电不计入全省新能源利用率考核;并网项目与电网交换功率峰谷差率不得超过规划核定数值。
四、电力交易、计量、价格与绿电溯源机制
1、市场参与规则
(1)并网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完成电力市场注册,内部电源、负荷可单独注册;统一以项目整体参与市场交易,主责单位统一申报。
(2)现货市场分步参与:初期 “报量不报价”,成熟后过渡至报量报价;严禁电网企业代理项目购电。
2、全维度计量管理
(1)全关口双向分时计量:电网企业统一在发电、厂用电、储能、各用户、并网接口安装合规计量表计;禁止绕越计量装置用电。
(2)结算分界:并网项目以公共电网接入点作为统一计量、电费结算节点,由主责单位统一对外结算。
3、内部结算与价格机制
(1)内部结算:主责单位与内部企业签订分摊协议,结合市场电价、负荷调节能力定期调整结算标准;鼓励内部源荷协同调节、建立调节补偿机制。
(2)费用缴纳:并网 / 离网项目足额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费、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附加;项目自发自用绿电不纳入新能源电价补贴结算体系。
4、小时级绿电溯源、绿证规则
(1)整体绿电量核算:项目总自发自用电量 = 内部新能源总发电量(含储能释放绿电)- 余电上网电量。
(2)用户分时拆分:按每小时用电量占比分配绿电量,实现小时级精准溯源,满足出口企业碳足迹核查需求。
(3)绿证流转:内部电源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平台建档;电网根据计量数据生成溯源清单推送至绿证系统,自发自用对应绿证按规定核发、划转、核销。
五、项目申报、评审、年度监管与退出全流程
1、两级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项目主责单位编制《多用户绿电直连建设方案》,向地市发改委提交;方案包含源荷储规模、线路、并网、产权运维、结算、应急、系统风险评估、存量资产处置协议等完整材料。
(2)地市初审:发改联合工信、电网企业评估合规性、经济性、消纳、电网接入可行性;初审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发改委。
2、省级评审与批复
省发改、工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同步征求电网、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意见;评审通过后省发改委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印发正式批复文件。
3、建设、并网、竣工验收要求
(1)前期手续:凭批复文件办理电源、储能、线路核准 / 备案;并网项目整体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取得电网书面接入意见,备案完成 30 日内签订接网协议。
(2)竣工验收:项目全工程完工后主责单位组织验收,并网项目需电网第三方参与;验收报告报送地市、省发改委、东北能监局存档。
4、常态化年度监管
(1)地市建立项目跟踪督导机制,定期调度建设进度;每年一季度开展投运项目年度运行评估。
(2)整改退出机制:自用比例、上网电量、产业占比等指标不达标,限期整改;连续 2 次整改不合格,项目需主动退出绿电直连体系。
5、项目退出完整处置规则
(1)退出申请场景:负荷停产搬迁、企业破产、电源停建,无法持续运营;主体 1 个月内向地市发改委提交退出申请,地市同步上报省发改委。
(2)线路与新能源处置:直连专线自行拆除,可回收资产与电网协商收购;纳入省年度指标的新能源可转公共电网并网;指标外新增新能源需退出场址。
(3)存量负荷转公网供电:租赁公网资产的线路由电网改接;自有资产线路由原项目方完成改接并承担后续运维。
六、省级组织保障体系
1、省级专班:省发改委牵头,联合省工信厅、省电力公司成立绿电直连推进专班,统筹政策落地、重大问题协调、实施成效评估。
2、地市职责:梳理本地园区、企业绿电需求,面向民营企业推广项目模式;负责已批复项目日常监测、进度协调。
3、电网与交易机构职责:优化并网服务、完善计量溯源、市场交易技术支撑体系,公平落实文件全部条款。
光伏投资、开发、设计、施工、总承包、风险管理、索赔管理等新能源培训课程持续开展【包括网络课程、线下培训课程、企业内训课程等】,欢迎访问网站“新能源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