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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上海虹口:关于开展2025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月9日,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虹口区内建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已并网尚未申报项目。

    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完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经认定,按并网规模及发电量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最高1200元/千瓦补贴;对示范试点项目、BIPV项目以及并网规模50千瓦(含)以下的项目,按并网规模及发电量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最高1500元/千瓦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上述补贴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并网运行后次年予以发放,发放金额为补贴金额的60%;第二次在项目持续运行满2年后(自项目并网日期起算),根据光伏年均发电量规模(年均发电量/光伏装机并网规模)进行发放。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虹口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虹发改规〔202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虹口区内建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已并网尚未申报项目。

    二、支持标准

    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完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经认定,按并网规模及发电量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最高1200元/千瓦补贴;对示范试点项目、BIPV项目以及并网规模50千瓦(含)以下的项目,按并网规模及发电量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最高1500元/千瓦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上述补贴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并网运行后次年予以发放,发放金额为补贴金额的60%;第二次在项目持续运行满2年后(自项目并网日期起算),根据光伏年均发电量规模(年均发电量/光伏装机并网规模)进行发放。

    同时,对提供场地建设光伏且完成并网的产权所有者,按实施效果给予最高200元/千瓦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

    4.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5.提供场地建设光伏产权所有者相关证明材料(产权方相关材料由项目投资建设方一并提供)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材料、区级碳平台接入准备)

    四、申报方式

    1.按申报材料要求向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一套,所有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全年受理,集中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25658418  

    林老师 25658446

    俞老师 13764212203(区级碳平台接入)

    地址:飞虹路518号1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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