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机制电价:存量0.391元/kWh,增量项目开展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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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消息,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存量项目机制电价参考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91元/kWh执行。 增量项目方面,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的新能源项目,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竞价。 现货市场申报、出清价格上限暂定为1.5元/千瓦时,申报、出清价格下限暂定为0元/千瓦时,并将适时根据新能源在电力市外获得其他收益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不再强制配储,但存量项目的配储需求仍在,且完成竞配的海上风电项目需配储才能视同存量项目。因此,目前已经投运并完成容量租赁的储能项目,租赁仍可作为一项重要的收入源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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