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户绿电直连:绿电分配规则及计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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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内多家企业共享同一座风电、光伏电站,绿电该如何公平分配?谁来统筹对接、怎样结算?这是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落地中,企业最关心的核心问题。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核心核算规则:并网型项目整体按照内部实际新能源发电量(含储能释放的项目新能源电量)扣减上网电量确定自发自用电量,形成项目整体绿电溯源结果。项目内部各用户可按照每个时段用电量占比确定自发自用电量,实现小时级新能源发用电量匹配。
这段政策条文看似晦涩,实则是园区共享绿电分配的核心依据。本文用通俗解读+实操案例,带你了解多用户绿电直连的运作模式、主体职责与绿电分配逻辑。
一、什么是多用户绿电直连?
多用户绿电直连,简单来说就是将园区配套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站,通过专用直供线路、站内变电设施,不经过公共大电网中转,直接向园区内多家工业企业、工商业用户供电的新型供能模式。
而项目落地需要解决两大问题:谁统筹对接、谁分配绿电。
二、谁来牵头——“主责单位”。
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涉及发电企业(电源方)、园区用电企业(负荷方)、电网公司三大核心主体,还涵盖直供线路、变电设备、储能系统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运维,环节多、主体杂,必须设立唯一统筹主体——项目主责单位,也是项目对接公共电网的唯一合法接口。
主责单位的设立方式灵活,适配不同园区场景:可由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也可由电源方或负荷方单独投资成立;针对产业园区集中场景,普遍由园区管委会、专业第三方能源服务机构担任。
其核心职责可概括为对内统筹、对外唯一对接:对内负责直供线路、变电设施、储能系统的投资、建设、运维,统筹园区内所有用电企业的绿电使用、数据统计与内部结算;对外统一对接电网公司,办理并网手续、核算外网购电/上网售电电量、完成整体电费结算与绿电溯源认证,彻底规避多主体对接电网的混乱问题。
简单来说,主责单位对内协调各家企业,对外统一对接电网
三、园区共享绿电分配规则
很多人会陷入误区:认为绿电是“点对点”精准输送,某一块光伏板发的电固定供给某一家企业。事实上,政策不追溯单度电的物理流向,而是将电站与所有绿电直连电力用户打包,形成一个统一的“资源池”,以小时为单位,按用户用电占比公平分配绿电额度、核定自发自用绿电量,具体分三步:
第一步:核算项目小时级可分配绿电总量
按照政策标准,可分配绿电总量=发电企业小时级生产绿电量-小时级上网电量。
第二步:统计园区小时级总负荷用电量
精准统计同一小时时段内,园区所有合规参与直连项目的工商业企业实际总用电量。
第三步:按用电占比核定每家企业绿电额度
这是绿电分配的核心逻辑,用电量越大的企业,当期分摊的自发自用绿电量越多,核算公式统一标准化:
企业单小时分得绿电量 = 项目小时级可分配绿电总量 ×(该企业小时用电量 ÷ 园区所有企业小时总用电量)
一个例子直观理解:
某工业园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园区内有A、B、C三家工业企业参与绿电直供,某11:00-12:00单小时时段
1. 园区项目总发电量:600度; 三家企业当期用电量:A企业400度、B企业350度、C企业250度(三家合计1000度),无上网电量。
A企业分得绿电量=600×(400÷1000)=240度,剩余160度用电为外网市电;
B企业分得绿电量=600×(350÷1000)=210度,剩余140度用电为外网市电;
C企业分得绿电量=600×(250÷1000)=150度,剩余100度用电为外网市电。
通过这套规则,无需界定物理用电流向,即可实现所有企业绿电分配公平透明,同时完成小时级发用电匹配,为后续绿电溯源、绿证申领、电价结算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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